根据学校《西北师范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西师发〔2024〕68号)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特制订历史文化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则
(一)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是研究生多元招生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大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提高研究生招生质量的重要举措,也是促进和激励在校本科生勤奋学习、全面发展的有效机制。
(二)本办法所称免试,是指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必经过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的初试,直接进入复试;本办法所称推荐,是指学院按规定对本院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进行遴选,确认其免初试资格并向招生单位推荐。
(三)推免生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学院制定科学、规范、明确的推荐标准及公开透明的操作程序。各类推免生名额、推免办法、拟推荐名单、咨询申诉渠道等重要信息,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进行公开公示和报送备案,充分保证学生反映问题以及申诉渠道畅通,及时发现,坚决纠正推免生工作中出现的失误。
二、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推免工作小组,对学院推免生工作进行统筹和推进,制定推免生工作实施细则并具体组织实施。推免生名额分配方案、推免办法、拟推荐名单等重要事项须由推免工作小组集体研究、决策。
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名单:
组长:康智杰 张继刚
成员:张连银 王玉丰 常 成 侯培和 马军霞
魏振龙 温鹏辉 张倩云 何 红 李浩栋
付 蓉 张博翔
专家审核小组:
组 长:张继刚
组 员:张连银 侯培和 秦丙坤 张 嵘 郑 峰 杨尚荣 慕占雄 杨 芳
三、推荐对象
纳入国家2021年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2025届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中职对口、优师专项计划、乡村小学全科型教师、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四、指标分配
2024年学校下达学院推免指标共38名,普通类23名,“本硕一体化”普通卓越中学教师培养项目10名,“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专项 5名(“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按照1:2比例上报,推荐10人)。
(一)根据学院推免工作小组研究决定,各班名额分配如下:
班级 | 分配名额类别(名) | |||
普通类 | “本硕一体化”普通卓越中学教师培养项目 | “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 |
合计 | |
2021级历史学1班 | 5 | 4 | 3 | 12 |
2021级历史学2班 | 2 | 2 | 2 | 6 |
2021级历史学3班 | 3 | 4 | 5 | 12 |
2021级基地班 | 13 | 0 | 0 | 13 |
合计 | 23 | 10 | 10 | 43 |
(二)“研究生支教团”专项计划指标全校2025届本科生共有名额16名,鼓励在读研究生报名且不占推免名额,学院符合条件的研究生不限名额。
五、推荐条件
推免生工作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衡量标准,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首要依据,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所有推免生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二)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发展能力。
(三)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的记录。
(四)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记录和有效期内处分。体质健康测试合格(三年)。
(五)学习成绩优秀,学生前三年学业成绩在班级排名前30%,“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卓越中学教师”培养项目本硕一体化推免生排名可依次顺延。所有课程合格(除网络通识教育课程和辅修专业课程)。省级基地班和2024 年12月之前在校期间参军入伍服兵役学生按照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六)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推荐条件可适当放宽,但必须参加综合排名,不得单列。此类推免生人数,一般控制在1-2人,且原则上不超过本学院推免生总人数的20%,同时需满足以下条件:
1.符合基本条件(一)(二)(三)(四)(五)要求。
2.经三名以上本校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
3.学生有关说明材料和教授推荐信公示无异议。
六、综合成绩计算办法
(一)推免生综合成绩由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成绩两部分构成。综合成绩=学业成绩×85%+综合素质评价成绩×15%。
2021级推免生综合成绩按照学业成绩占80%、综合素质评价成绩占20%计算。
(二)学业成绩按照本科阶段第一学期至第六学期所学所有课程(网络通识教育课程和辅修专业课程不计入成绩计算)加权计算,学业成绩计算公式为:学业成绩=∑(课程成绩×课程学分)/∑课程学分。学业成绩以教务管理系统导出的成绩为准,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三)引导学生全面发展,将学生本科阶段科研成果、竞赛获奖、参加志愿服务与荣誉表彰、到国际组织实习、参军入伍服兵役等符合全面发展价值导向的因素纳入综合素质评价计算体系。
七、推荐程序
(一)学院提交推免工作实施方案。9月1日,确定学院推免生工作实施方案。
(二)学生申请。9月4日前,符合条件的学生向各班提交有关成果与奖励证书及其他相关佐证材料。
(三)学院审核。9月6日前,由学院教务负责提供学业成绩,由学院团学负责牵头指导各班级开展综合成绩统计,各毕业本科班级成立由班主任担任组长的综合成绩评定小组,完成应届本科毕业学生数(不含专升本、中职对口、优师专项计划、乡村小学全科型教师、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和申请学生学业成绩、遵规守纪、体质健康测试等情况复核,计算综合成绩并进行排名,由学生本人签字确认,并在班级内公示。学院9月9日前,班级公示无异议后,由班主任签字,将班级综合成绩情况及排名提交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审定。
(四)学院推荐。9月10-14日,经学院党委会会议、党政联席会议审议后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含专业、学号、姓名、学业成绩及排名、综合素质评价成绩及相关材料、综合成绩及排名等。公示完成后,学院对拟推荐学生相关信息审核上报。
(五)学生填报。9月14日,拟推荐学生登录推免研究生服务系统,(http://210.26.109.51:85/)提交学生成绩单(学生成绩单命名规则为证件号码_姓名.pdf,不超过50M,其他材料不再上传),并完善相关信息。
八、违纪处理
推免生填写信息和提交的相关材料等须客观、真实、有效。若存在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影响硕士生录取行为的,一经核实,学校即取消其推免生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九、附则
本办法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若遇国家、甘肃省和学校研究生招生政策调整,则以调整后相关政策规定为准。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由历史文化学院推免工作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学院推免工作小组研究决定。
附件:《西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成绩加分细则》
联系电话:0931-7975160
联系邮箱:13919081367@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