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2023年博士 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

发布者:李雪发布时间:2022-11-16浏览次数:4808

西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2023年博士

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深化博士研究生招生机制改革,优化博士研究生生源结构,加强对考生基础知识、科研能力及发展潜能的考核,全面提高博士研究生的招生选拔质量,根据《西北师范大学“申请-考核”制选拔博士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西师发〔2020〕139号)和《西北师范大学优秀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连续攻读博士学位工作实施办法》(西师发〔2020〕140号),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招生专业及导师

专业名称(代码)

方向

导师

中国史

060200)

01 西部边疆史

田澍

02 少数民族史

胡小鹏

03 历史地理学

李并成

04 敦煌学

李并成、刘再聪

05 简牍学

张德芳

06 汉唐史

刘再聪

07 宋史

何玉红

08 元史

胡小鹏

09 明清史

田澍

10 中国近现代史

尚季芳

11 华夏文明研究

田澍、王巍、晁福林、叶舒宪、樊锦诗

学校课程与教学

045171)

01 历史课程与教学

田澍、李并成、刘再聪、何玉红、尚季芳

二、选拔方式

申请考核制。

三、选拔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学术型博士

1.选拔对象

1)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的应届硕士毕业研究生(指学历教育硕士生,最迟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以下称“应届生”)。

2)已获全日制硕士学位的人员(学位证书发证日期截至录取前一年度12月31日,以下称“往届生”)。

2.报考条件

1)爱国爱校,品行端正,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校规校纪,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德育考核良好。

2)在学期间课程学习成绩优良,专业知识基础扎实,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

3)专业科研能力要求:

硕士毕业专业为报考专业的申请人,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研究的潜力,须以第一作者(身份)公开发表1篇较高水平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跨专业考生则至少须以第一作者(身份)近五年内取得与报考专业相关的A类成果(论文、著作均可)一项,成果分类按《西北师范大学教学科研项目、成果分类办法(修订)》西师发〔2021〕160号文件执行。其他能证明科研能力的与报考专业相关的高水平成果,须由学院招生选拔小组中至少3位成员审核认定。

4)能证明本人外语水平的科研成果或等级证书。优先选拨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或者参加雅思、托福等考试,成绩优异考生。

5)申请者的健康状况符合博士研究生入学体检标准。

(二)专业型博士

1.选拔对象

1)《2023年西北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选拔对象和报考条件。

2)具有硕士学位、有5年以上中学历史教育及相关领域全职工作经历(工作年限计算时间至2023年9月1日)、具有较强研究能力的中学历史教师。

2.报考条件

1)爱国爱校,品行端正,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校规校纪,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德育考核良好。

2)须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以下证明材料:① 工作年限证明(5年以上);② 同意报考证明(工作单位同意报考教育博士研究生证明);③ 工作岗位证明(符合报考领域要求,考生须为中学历史教师)。

3)其他报考条件:

①能证明本人外语水平的科研成果或等级证书。优先选拨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或者参加雅思、托福等考试,成绩优异考生。

②能证明本人科研能力的与拟申请学科(专业)相关或相近的成果(包括学术论文、专著、科研项目、教学科研奖励等),须由学院招生选拔小组中至少3位成员审核认定。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等部门规定的体检要求。

5)教育专博学习方式为全日制,报考、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在校期间不允许解除协议)。

四、报名

(一)网上报名

1.2023年1月1日—2月1日为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报名时间段。

2023年2月10日—3月3日为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教育博士)报名时间段。

考生在确定符合我校招生专业报考条件及导师招生情况后,登录“研招网”(http://yz.chsi.com.cn/)按要求完成报名并缴费(120元)。未按期网报、缴费或不符合报考条件、未按规定提交材料者,报名无效。

(二)提交材料

考生须于2023年4月6日前向我院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申请材料。

▲纸质版材料:

申请材料要求用A4纸打印/复印,以快递方式邮寄(建议使用顺丰EMS快递),学院未在规定时间收到申请材料或所提交材料不符合要求者,按放弃报考处理。纸质版材料按顺序用鱼尾夹装成册(请勿使用订书机装订),并附材料目录(注明考生姓名、材料项目、所在页码)。

邮寄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安宁东路967号西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高老师收,邮编:730070,联系电话:18843016508,0931-7975623。

学术型博士考生寄(送)以下材料:

1.《西北师范大学2023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2.两份《专家推荐书》原件(本学科或相近学科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两位专家推荐书,要求密封、签名、盖章)。

3.硕士学位证书及硕士毕业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则须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培养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研究生院(部、处))出具的应届硕士毕业生证明各1份。在境外取得硕士学位证书或毕业证书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4.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如果以大专的身份考上硕士研究生者,提交大专毕业证书即可)。

5.本科学位课程成绩单、硕士学位课程成绩单(6门及以上,复印件,加盖本科、研究生管理部门成绩公章或考生档案所在管理部门公章)。

6.二代身份证复印件1份。

7.《思想品德考核表》原件。

8.外语水平成绩证明复印件。

9.在学或工作期间的科研成果(含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公开出版的学术著作、获奖证书等,期刊复印件含封面、目录页、全文复印件,并附科研成果目录。

10.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硕士论文开题报告)。

11.博士阶段研究计划(包括研究目的与意义,研究状况回顾,研究设计,研究理论与方法,不少于5000字)。

12.其他能证明科研能力的与报考专业相关的高水平成果、材料。

专业型博士考生寄(送)以下材料:

1.《西北师范大学2023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2.《思想品德考核表》原件。

3.二代身份证复印件1份。

4.硕士学位证书及硕士毕业证书复印件。在境外取得硕士学位证书或毕业证书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5.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即专家推荐书,签名处须推荐人手写签字)。

6.硕士课程成绩单(6门及以上,复印件,加盖研究生管理部门成绩公章或考生档案所在管理部门公章)。

7.硕士学位论文。

8.拟攻读博士阶段研究计划(包括研究目的与意义、研究综述、研究内容、理论与方法等,不少于5000字)。

9.须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以下证明材料:①工作年限证明(5年以上)原件;②同意报考证明(工作单位同意报考教育博士研究生证明)原件;③中学历史教师工作岗位证明原件;④职称证、教师资格证复印件。

10.外语水平成绩证明复印件。

11.能证明本人科研能力和水平的成果复印件各1份(学术论文复印件含期刊封面、目录页、全文)。

▲电子材料:

所有材料的电子版或扫描版,压缩到一个文件夹,命名为“报考专业+考生姓名”,在2023年4月6日之前发送至邮箱:18843016508@163.com。

注:所有的材料须一式1份;考生所提交材料一律不予退还,请自行备份;考生提交的材料均应真实可靠,如系伪造,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录取资格。

(三)报考材料审核

1.申请资格审查。历史文化学院收到考生的申请材料后,审查考生是否符合历史文化学院选拔细则所规定的基本申请条件,初审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如果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基本申请条件者,终止申请程序。

2.专家组审核

通过申请资格审查后的申请材料,将由历史文化学院“综合考核专家组”进行审核。专家组通过考生的硕士课程成绩、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硕士论文开题报告)、外语水平、考生参与科研、发表论文、出版专著、博士阶段研究计划、获奖等情况及专家推荐意见等材料对其做出评价结论。专家组对每个申请者的材料进行认真评审并评分(百分制),按分数高低择优推荐,确定入围面试推荐名单。

3.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审

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通过集体讨论,对“综合考核专家组”提出的推荐人选进行最终复审,并最高按照1:3的比例确定入围考核人员名单,2023年4月11日前在学院网页公布(进入考核名单的考生初审选拔成绩至少要达到60分)。

五、 考核

(一)考核前资格复审

学院在考核前对考生进行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将不准予参加考核。公布参加考核的考生,参加考核时须亲自携带本人以下材料于2023年4月15日到学院接受复查:

1.填写《博士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

2.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生提供学生证原件);

3.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

4.外语水平证书原件;

5.身份证原件;

6.已发表论文原刊或其他科研成果原件及目录;

7.考生签订档案调取承诺书。

(二)笔试(满分100分,占30%)

中国史专业基础知识(100分),主要考核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基础知识(60%),历史学专业英语阅读、翻译综合能力(40%),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学校课程与教学专业基础知识(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参考书目:

全国十二所重点师范大学联编:《教育学基础》,教育科学出版社2002年;

赵亚夫:《中学历史教育学》,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9年;

叶小兵、姬秉新、李稚勇:《历史教育学》,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年。

(三)考核小组:学院成立不少于5名相关领域教授或博导(其中博导不少于3人)组成“综合考核专家组”,负责对通过审核并在网上报名的考生进行考核。

(四)综合考核(满分100分,占70%)

1.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2.申请者准备15分钟的PPT,介绍个人简况(含知识背景与科研成果,3分钟),陈述博士阶段研究计划(12分钟);

3.考核小组围绕相关专业问题进行提问,并由考核小组成员按百分制各自评分(硕士论文20分,发表论文10分,博士研究计划50分,专业知识问答20分,共100分),最后计算平均成绩,作为申请者面试得分。(初审选拔成绩不记入最终考核结果)

(五)笔试及综合考核时间

2023年4月15日—4月18日

如有变动将另行通知,请随时关注学院网页。

六、录取

1.总分=综合面试成绩(70%)+专业基础知识笔试成绩(30%)。对考核成绩合格的中国史考生,按报考方向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若导师在多个方向招生,如某一方向没有合格考生,则允许跨方向调剂;若有考生放弃或招生计划动态调整,依以上规则递补录取。学校课程与教学专业考生则不区分导师,按照总分排名录取。

2.思想政治品德(包括申请人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或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及身心健康状况不作量化评价,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综合考核成绩在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

4.笔试成绩在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

5.经审核鉴定为严重学术不端者不予录取。

6.博士研究生录取类型为非定向,考生若被录取,必须调取全部档案。

七、其他

1.特别说明:我院所有关于“申请考核制”博士的报考、考核及录取等信息均在历史文化学院官网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学院不再另行通知。

2.本实施细则的解释权属于西北师范大学中国史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

3.研究成果分类按《西北师范大学教学科研项目、成果分类办法(修订)》(西师发〔2021〕160号)文件执行。

4.咨询电话:0931—7975623  联系人:鲁老师、高老师

邮箱:18843016508@163.com

 

未尽事宜严格按照《2023年西北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执行。

以上内容如有变化请以最新通知为准。

 

                        西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

                                 2022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