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推荐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者:任立婷发布时间:2019-03-06浏览次数:904


 共青团是党的后备军,坚持党建带团建,推荐优秀团员青年向党组织不断输送新鲜血液,是团组织的一项重要工作。为保证此项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地开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原则:

1、推荐工作在院党委的领导下进行,具体由院团委负责实施。团委应在做好对团员青年的培养、教育和引导的同时,加强对团员平时表现的考察。

2、推荐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一般每学期推荐一次,推荐范围为本科一、二、三年级学生和研究生一、二年级学生。具体名额由党委提出指导意见,分团委统一安排。

二、条件:

1、思想成熟,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入党动机纯正,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入党积极分子推荐需递交入党申请书六个月以上,发展对象推荐需经过党组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参加入党积极分子集中培训班并合格(结业)

3、本科生一、二年级综合测评成绩占本班前40%,三年级综合测评成绩占本班前60%,且本学年所重修课程不得高于两门。研究生学习成绩、科研成果排名靠前。团员在上一年度的支部团员评议中为优秀的可优先推荐。对在学生管理、文体活动、社会实践等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入党积极分子,专业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要求可退后若干名次,具体由分团委确定并进行特别推荐。

4、在校期间必须有参加校园招聘会、迎新志愿者、校园绿化、校园卫生清扫、校园卫生间治理等学校、学院基础性志愿服务工作经历,或具有参加学校、学院大学生“四自”工作等学校、学院重点工作经历。在重大集体性活动中无无故缺勤情况。在思想政治、理论学习、道德品质、社会实践、文体活动、文明礼貌、开拓创新等方面表现良好,具有模范带头作用。

5、遵守学校、学院各项规章制度,无私自在外住宿、酗酒、打架等任何违规、违纪现象的。所在宿舍无卫生脏、乱、差通报或其他不文明行为、违纪情况通报(包括学校、学生自律委员会、兰天公寓宿舍文明委员会和学院的通报)。

6、认真遵守《大学生文明修身守诺书》,在精神文明建设方面表现良好,无旷课、旷操、沉溺于网络等不良现象的。

7、生活中勤俭节约,无铺张浪费等现象的;讲礼貌,讲诚信,能主动关心他人,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群众基础良好的。

三、要求:

 坚持标准、层层推荐,坚持公开、公正、透明和公示制度。

四、程序:

1、本人申请。各团支部须在本支部范围内进行宣传,公布推荐条件,由符合条件的同学自愿提出书面申请。

2、民主评议。各团支部和班主任共同对提出申请的同学进行全面考察评议。

3、推荐名单确定后,向全班学生公布并征求意见,如无异议,将推荐名单和现实表现鉴定由班主任签字后上报党委。

4、经党委审查后的名单向全院学生公示,无异议后,开展培养和发展工作。


 西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党委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四日